襄阳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度报告
襄阳市公安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情况等。本报告所列数据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襄阳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平安襄阳网”(http://gaj.xiangya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襄阳市公安局指挥中心联系(地址:襄阳市襄城区檀溪路特110号;邮编:441021;电子邮箱:2372021731@qq.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办、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通过明确公开内容、公开重点和保障措施,不断深化政务公开。
(一)积极推进主动公开。制订出台实施方案,落实公开主体责任,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评。重新梳理公开目录,与市政府主动公开目录一一对应,增设“户籍管理、信用信息双公示、双随机一公开”等公开栏目,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全面公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九游会j9官方登录的联系方式等信息,及时公开扫黑除恶、文明交通、重大案(事)件查处、行政执法,以及辅警招录等信息。
(二)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依申请公开来信办理流程的通知》要求,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全年办结申请公开政府信息3件,其中属主动公开的2件、部分公开1件,未出现行政复议败诉和被诉讼情形。
(三)不断加强门户网站和公开内容监管。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的要求,完善市局门户网站“平安襄阳网”建设,扎实推进审批服务事项标准化进程,及时更新、准确公开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方便群众网上办事。每月不定期抽查,每季度定期检查,适时监管公开内容,对重点政治敏感词、链接失效等问题及时发现并整改到位。严格执行公开内容审核机制,坚持“谁公开,谁审查”、事前审查和依法审查的原则,杜绝虚假、不实、不当信息及错字别字现象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信息公开种类及数量较往年有所提升。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6490条,比去年7771条上升112%。其中警务资讯370条,九游会j9官方登录的公告46条,决策预公开和执行落实情况29条,政策法规及解读11条,扫黑除恶81条,文明交通83条,禁毒宣传23条,“亮警灯保平安”103条。
1.加强行政执法类信息供给。共向社会公开与我局职能相关的行政审批事项处理结果、行政处罚、随机检查等信息3721条,其中推送严重交通违法(醉驾)信息1825条至“信用襄阳”,提请社会监督。
2.主动开放公安业务数据。开放人口、证照等公安业务数据32类,与市大数据局、教育、医疗、保险、疾控、水电油气等部门、企事业单位沟通协调,加大涉疫、涉稳、涉访、涉渔、涉舆等急需急用数据共享力度。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围绕人员、车辆、就医、手机等数据信息,积极主动打通资源、搭建平台、开发模型、研判数据,协助排查核查发热病患、流调人员,助力科学防控,精准施策,靶向发力,共核查密切接触者5308人、车辆156辆。襄阳机场复航至今,共核查航班4851个、乘客349120名,比中5306人,均全部推送相关部门落地核查、追踪管理,有效服务全市抗疫大局。
3.落实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在门户网站固定位置开设“建议提案”栏目,对社会广泛关注、关系国计民生的建议提案34件答复全文全部予以公开。
4.强化政策解读。严格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人民政府政策文件解读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进行公开,加大政策解读的工作力度。市局领导班子成员轮流参加 “党风政风热线”节目,现场答复群众问题,后期督办整改,有效解决一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在市委组织部组织的襄阳市广播电视台襄阳之声“党风政风热线”创办20周年部门服务网络投票活动中,襄阳市公安局高票当选“党风政风热线”群众最满意服务职能部门。
5.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群众呼声。全年共受理12345热线14390件,全部办理办结,在市直单位综合成绩排名第二。11月2日晚,一市民来电咨询交管政策,交警支队立即答疑解惑,令市民非常满意,表示:感谢市政府提供的12345平台,令警民沟通更加顺畅。
(二)融合媒体公开报道成效显著。
进一步做好公安“抖音”“快手”“微视”“b站”等视频平台账号建设,运用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发稿10264篇,大张旗鼓地宣传全市公安机关打击整治措施和为民服务实效,弘扬正能量。
一是讴歌警营风采。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模郑勇同志感人事迹被人民日报等中央媒体多次报道,《为“宁”排忧“疫”不容辞》等100余份稿件在人民日报客户端、荆楚网、襄阳日报客户端等中央、省、市三级媒体刊发。《疫情在前警察不退》、《这个冬天最美的“警色”》、《武汉、襄阳一起加油》等短视频,播放量均超500万,点赞量达150余万次。防汛抗汛期间“群众暖心送雨伞”“为迷路小孩找家人”等“感人瞬间”被平安湖北微博转发138次,公安部微博转发347次。
二是讲好公安故事。定期举办新闻发布会,在襄阳日报、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开办“扫黑除恶进行时”专栏,及时发布扫黑除恶战果,对涉黑涉恶案件进行庭审直播,通报重大黑恶团伙案件侦破情况,群众知晓率不断提升,参与扫黑除恶的积极性持续高涨。以“讲好刑侦故事,唱响刑侦主旋律”为主线,推出宣传稿件154篇,其中省级以上25篇,新媒体129篇。《人民公安报》《法治日报》相继以《连续六年侦破成绩全省第一-----襄阳狠抓命案积案攻坚工作》、《襄阳全警参与积案侦破“清欠帐”》为题报道我市命案积案侦破显著成绩。
三是开展法治教育。贯彻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要求,开展线上执法视频培训,通过公安手机报进行“每日学法”辅导答题,组织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努力提升公安机关执法水平。大力开展“五进”法制宣传,每月推出法制宣传主题,如4、5月反电诈,7、8月汉江大保护,10月民法典等主题宣传活动。市反恐办联合襄阳广播电视台等多家媒体录制了《反恐大事 事关人人》专题片在多个频道黄金时段播出,营造了全民反恐的良好氛围。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提供相关数据)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决定、公告、通告、意见、通知,以及标题采用“规定”“办法”“细则”“规范”“规程”“规则”等字样的公文,一般情况下属于规范性文件) | 12 | 3 | 9 |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含以本单位或本单位办公室名义正式签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主动公开文件,可参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其他主动公开文件”栏目数据)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
行政许可 | 8 | 21 | 19568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 3 | 10 | 11819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
行政处罚 | 7 | 339 | 5546 |
行政强制 | 5 | 33 | 6273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收费项目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6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 采购总金额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已支付的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97 | 368236309.20元 |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3件,已按时办结。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3 | 0 | 0 | 0 | 0 | 0 | 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无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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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托“襄阳反诈”微信公众号,广泛宣传防骗反诈。共发布防诈文章94篇、反诈抖音15个,通过朋友圈广泛传播。通过“一核四融五进”活动,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开展专题宣传257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51万册,播放视频310部,协调移动、电信和联通公司群发防电诈短信2600万条,《人民公安报》、《法制日报》等13家媒体27次报道我市防电诈宣传工作。
六、存在的问题及新年打算
政务公开的数量和质量还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公开内容不够丰富,内容审核不够严谨细致,新媒体更新不够及时同步等情况。
新一年,我们将紧盯市公开办下达的目标任务,通过细化责任分工,持续推进公安特色领域信息公开,满足群众知情权,以公开促规范。全面展示襄阳公安亮点、成绩,更好搭建警民沟通桥梁,为公安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