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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方案

时间:2020-06-09
索引号: 011158671/2020-20147 分类: 政务督查
发布机构: 襄阳政府网 公开日期: 2020-06-09
标题: 襄阳市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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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时间: 终止时间: 来源:

襄阳市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

关于印发《襄阳市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现将《襄阳市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襄阳市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0年6月1日


襄阳市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方案

为规范全市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二、考核内容

考核对象在职责范围内、工作过程中生成的,依据《条例》规定应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考核方式

(一)市直有关部门

采取日常监测考核、年终网上考核、社会评议评价和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数据填报情况四种方式进行考核。

(二)各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

采取年终网上考核、社会评议评价和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数据填报情况三种方式进行考核。

四、评分办法

(一)市直有关部门

采取百分制评分办法。其中,日常监测考核30分(每月2.5分)、年终网上考核60分、社会评议评价5分、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数据填报情况5分。

1.日常监测考核评分。考核对象每月按要求报送《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监测考核表》(附件2)且公开信息不少于10条。市公开办根据考核对象报送的公开情况,每少一条或不符合《条例》规定公开时限的扣0.25分,扣完为止。日常监测考核得分为每月监测得分之和。

2.年终网上考核评分。考核对象于2020年12月15日前,将2020年度主要公开内容的完成情况(附件3)报送至市公开办,通过其他途径公开的,考核对象应提供依据和说明。市公开办根据公开工作完成情况,并结合省政务公开考评标准(具体考核标准待省里出台后另行通知)进行考核打分。

3.社会评议评价评分。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以问卷调查的形式(问卷调查表另行制定),在每年下半年请社会公众对考核对象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议评价并打分,得分即为本项得分。

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数据填报情况评分。考核对象要加强统计规范性文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数据统计审核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高质高效填报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数据得5分。

(二)各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采取百分制评分办法。其中,年终网上考核占90分、社会评议评价占5分、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数据填报情况占5分。

1.年终网上考核评分。按照省政务公开考评标准逐条考核打分(具体考核标准待省里出台后另行通知)。

2.社会评议评价评分。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以问卷调查的形式(问卷调查表另行制定),在每年下半年请社会公众对各地、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评议评价并打分,得分即为本项得分。

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数据填报情况评分。考核对象要加强统计规范性文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数据统计审核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高质高效填报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数据得5分。

五、其他事项

1.考核工作由市公开办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报送市考评办作为2020年度部门综合考评(政务公开)中的得分,并按要求提供其他市级考评项目运用。

2.年终网上考核12月中旬开展,考核范围为全年。日常监测考核从6月份开始,2020年1-5月份的监测考核表于6月15日前报送,6-12月份的于每月30日之前报送,每月考核结果于次月10日前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附件3所列各考核对象的主要公开内容,如涉密或按有关规定不宜公开,请在年终考核时提供书面依据和说明。

3.附件3所述“回应社会关切情况”,指要及时公开网上调查结果和意见征集反馈与采纳情况,及时处理市政府门户网站“12345”政风行风信箱、“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及其它网络诉求的情况;“各类开放数据的清理及报送情况”,指市政府门户网站数据开放平台信息报送情况;“本部门工作过程中生成或掌握的其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政府信息”,指主要公开内容中未涉及,但根据相关规定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4.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内容,牵头部门在通过其他渠道公开的同时,必须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题”相关栏目同步公开。

5.考核对象要按照《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对发生失泄密事件的单位,除本年度信息公开考核记零分外,还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6.考核对象报送政府信息出现严重失实的,将予以通报并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联系人:万英豪;联系电话:3757027;


附件:1.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对象名单

           2.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监测考核表

           3.考核对象2020年度主要公开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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